马拉·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00001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00001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1-04
有效期至
2013-01-04
农药名称
马拉·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备注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德州祥龙生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唑磷triazophos10%
马拉硫磷malathion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20-15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螟虫卵孵盛期至三龄幼虫发生高峰期前喷雾施药一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性有机磷混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活性物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为马拉氧磷,发挥较强的毒杀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中毒可进行催吐、洗胃,应立即送医院诊治并用活性炭制剂进行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防止受潮,隔热防嗮,避免高温; 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