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丁醚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41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41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9-16
有效期至
2012-09-16
农药名称
阿维·丁醚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6%
丁醚脲diafenthiuron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80-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卵孵化盛期至幼虫1-2龄前施药最好;2.施药时一定要喷至作物叶面正反面,重点是心叶;3.选择早晚或阴天施药;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丁醚脲和阿维菌素混合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35天。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废弃包装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不得与呈碱性等农药等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至通风处,然后视病情就医治疗。经口: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