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参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30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3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6-02
有效期至
2012-06-02
农药名称
苦参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苦参碱matrine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60-9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卵高峰后7天左右,幼虫处于2-3次龄时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大雨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虫体一旦接触本品,即可麻痹中枢神经,继而时虫体蛋白质凝固,堵塞气孔,导致害虫窒息而死。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效果良好。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对蚕、鱼、蜜蜂有毒,应避免在以上地区喷药作业。蜜源植物花期、养蚕等桑园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 3、严禁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失效 4、使用时应现配现用,注意个人防护。 5、如作物用过化学农药,5天后方可施用此药,以防酸碱中和影响药效。 6、本品对菜青虫4-5龄幼虫敏感性较差,请于低龄幼虫盛发期喷施防效良好。 7、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施药器具、清洗液应妥善安全处理,避免污染水源及环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有效成分是以天然植物为原料,经提炼和精制而成,对人畜毒性较低。 急救措施:对症治疗。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