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28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28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5-22
有效期至
2012-05-22
农药名称
阿维·高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1.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喷雾
甘蓝菜青虫/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甘蓝小菜蛾、菜青虫卵孵盛期至成虫危害期间施药,按亩用药量兑水45公斤均匀喷雾。2.按本品说明书施药,对作物安全。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与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高效高效氯氰菊酯类杀虫剂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用,渗透性较强,药效较迅速,主要用于甘蓝小菜蛾、菜青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饮食物。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发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应判断中毒原因。若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以高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