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26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267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5-12
有效期至
2012-05-12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3-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小菜蛾2-3龄前幼虫始盛期,将本品兑水用喷雾对植物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刺激释放r-氨基丁酸。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对甘蓝小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2次。 2.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对鱼高毒,施药器械的清洗及残剩药剂的处理不可污染水源。对蜜蜂高度,对家蚕剧毒,施药时应避开作物花期,远离桑树和养蚕场所。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为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导致腹泻。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移至新鲜空气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病情医生对症治疗。 2.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诊治。 3.如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着,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 4.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