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锰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03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03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5
有效期至
2012-04-15
农药名称
甲硫·锰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代森锰锌mancozeb45%
甲基硫菌灵thiophanate-methyl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轮纹病600-1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苹果轮纹病发生初期,落花后7-10天开始施药,每隔15天施药一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苯并咪唑类农药的混剂。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由为硫代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与苯并咪唑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与苯菌灵、多菌灵易产生抗性,不能与之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暴露部位皮肤。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头晕、乏力、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的结膜炎和角膜炎。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