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63.8%)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02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02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3
有效期至
2012-04-13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63.8%)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5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175-23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柑橘园杂草生长旺期施药,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避免药液喷雾到橘树枝叶果上,防止药液飘移到周边其它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茎叶除草剂。适用于柑橘园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柑橘园上使用,每个作物周期的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做茎叶处理。3.药液应用清水配制,用浊水时会降低药效;使用时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以提高药效。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5.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对铁、铝等金属容器有轻微腐蚀性,应使用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7.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