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7%)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02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102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3
有效期至
2012-04-13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7%)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60-41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茎叶喷雾使用,在杂草生长旺盛。开花前后或开花初期喷施,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每亩兑水20-30公斤。避免接触幼树绿色部位。2.稀释水量应恰当,水量过大,流失多,会降低药效;水量过少,杂草接触少,不易喷均匀周到,也会影响药效。
产品性能
本品为非选择性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药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在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对非耕地中的稗草、马唐、牛筋草、反枝苋、灰菜、苍耳等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遇土即失去活性,切勿用浊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活性,影响药效。2.本品应在晴天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应酌情补施。稀释水量应恰当。3.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以免桶内残留液液在其他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6.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作物田。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施药后5天内,不能翻田、割草、放牧等。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无经口中毒报道。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如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带标签医院就诊。尚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不宜触及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