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丁醚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90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90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09
有效期至
2012-04-09
农药名称
甲维·丁醚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9.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醚脲diafenthiuron19.6%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0.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50-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杀虫剂。以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为主,药效持久,渗透力强。可有效渗入作物表皮组织,持效期较长,活性高,在常规剂量范围内对有益昆虫及天敌、人、畜安全。防治甘蓝小菜蛾药效较好。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2、对鱼有毒,在使用时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不要在水塘、鱼塘等处清洗药具。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对家蚕高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施药时应穿防护衣,戴手套,以免药液污染皮肤。如药液沾染皮肤,应立即用肥皂水或清水洗净,若溅入眼内,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5.本品为有毒物质,开启瓶盖时,请注意药液溅出。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