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5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5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31
有效期至
2012-03-31
农药名称
辛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辛硫磷phoxim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80-10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发生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通过抑制害虫和神经传导杀虫,可杀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幼虫。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橡胶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为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辛硫磷对高粱、黄瓜、菜豆、甜菜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7.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甘蓝和萝卜7天,小油菜14天。8.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抽搐、瞳孔缩小、惊厥、呼吸麻痹等。2.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选用阿托品、解磷定可以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食管和气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药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避光处保存。2.应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或远离儿童);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能与食品、饲料、水源等混合贮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