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胺·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0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0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31
有效期至
2012-03-31
农药名称
灭胺·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灭蝇胺cyromazine5%
杀虫单monosultap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菜豆斑潜蝇/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菜豆斑潜蝇初发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 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灭蝇胺与杀虫单混配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菜豆斑潜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菜豆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裸露部位。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