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680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68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25
有效期至
2010-03-25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14%)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孵化盛期、二龄幼虫前使用防效较好。2.使用时严格掌握用药时间,以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杀虫剂,通过抑制害虫运动器官内氨基丁酸传递,是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2.本品对鸟中等毒,对鱼高毒,对蜜蜂剧毒,对蚕剧毒高风险,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请远离蜂源、桑园施药,在作物的开花期禁用。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中洗涤施药器械,避免污染水源和鱼塘。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避免接触孕妇和哺乳期妇女。6.本品易光解,要注意避光保存,选择傍晚我强光时施药,药液应随配随喷。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动,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眼睛及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严重者给输氧,及时就医。不慎误食,请立即送医院,就医对症治疗。可对病人使用麻黄素或吐根糖浆,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物质,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管任何东西。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