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64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6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23
有效期至
2010-03-23
农药名称
杀单·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10%
杀虫单monosultap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稻纵卷叶螟发生初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注意晴天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胆碱酯酶抑制剂与乙酰胆碱竞争抑制剂合成制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到作用,所含的杀虫单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类似物,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毒素或二氢沙蚕毒素。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注意叶面、叶背均匀喷雾 [5]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度最多喷施3次。[6] 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延缓抗性的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头痛、头昏、恶心、出汗、流涎、嗜睡等,偶有腹泻。腹痛、烦躁不安、呼吸困难、发抖等,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1)如接触,应立即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溅入眼中即使用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流通处。(2)经口中毒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注意防止发生迟发性神经性毒性,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贮存,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