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55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557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19
有效期至
2012-03-19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4%)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甜菜夜蛾6-8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甜菜夜蛾盛发初期施药两次为宜,施药间隔期为7-10天,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主要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其作用机理是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对甜菜夜蛾具有较高的杀虫活性,且不与其它农作物产生交叉。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的甜菜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8.不可与碱性等物质混合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到医院治疗。经口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