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甲维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52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527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18
有效期至
2012-03-18
农药名称
高氯·甲维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0.1%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3.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50-7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5—7天,再用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高效氯氰菊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以杀死害虫,主要用于防治棉花上的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5、开启包装及使用本品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面具、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渐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头痛、抽搐、恶心呕吐。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y-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