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502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5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18
有效期至
2012-03-18
农药名称
阿维·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3%
杀虫单monosultap51.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70-8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2.本品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生物农药及仿生物农药科学配制而成,杀虫机理独特,对稻纵卷叶螟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及内吸作用。该产品渗透性强,喷雾到植物叶面后迅速渗入叶片内,害虫取食和接触药液后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停止发育以至死亡。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对家蚕有毒,使用时应特别注意,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如误服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误服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