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454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45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18
有效期至
2012-03-18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蚜虫3-4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蚜虫达到防治阈值时,用本品兑水稀释喷雾。
产品性能
聚合度高,药剂缓慢释放,性能较稳定,药效温和。吡啶类杀虫剂,有较强的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速效性较好,残效期较长。按照推荐剂量施用对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对桑蚕有毒,切勿喷洒在桑树上,避免药剂污染水源。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本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甘蓝5天,萝卜和青菜7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施药时要做好防护,如穿好防护服,戴好口罩等,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或喝水,施药后及时清洗。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中毒,请保持安静,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