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插秧返青后,稗草1.5叶期前,按亩需药量毒土或毒肥法均匀施于田中。2.施药时,田间应有水层3-5厘米,并保持5-7天。3.本品不宜施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用于水稻移栽田,有效防除稗草、稻稗、千金子、鳢肠、陌上菜、鸭舌草、节节菜、牛毛毡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控草时间长,使用方便。
注意事项
1.病苗、弱苗、小苗移栽田及漏水田不宜使用。2.使用前请摇匀再兑水施释。3.施药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大风天气、影响药效发挥。4.用药后,药械应用清水冲洗2-3次,废水及包装物应在田间深埋。5.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哟哟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若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应保持在0℃以上,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