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279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27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16
有效期至
2012-02-16
农药名称
氟铃·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1.5%
毒死蜱chlorpyrifos8.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亩用70-90克兑水50-60公斤,对准叶子正反面均匀喷雾施药,尤其在反面,在十字花科蔬菜上可连续用药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和苯甲酰脲类农药混配制剂。氟铃脲是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通过抑制昆虫蜕皮而使其死亡。具有杀虫和杀卵活性,而且杀虫效果快。毒死蜱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较好的胃毒、触杀作用,通过抑制昆虫体内乙酰胆碱酯酶的合成导致害虫死亡。两者共同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的小菜蛾具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由有机磷类和苯甲酰脲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皿,不要污染河流、水塘。不要在蜜蜂采蜜期、桑园、蚕室附近施药。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为呕吐、头痛、头晕、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昏迷、抽搐、惊厥、呼吸麻痹。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治疗时应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若判断为氟铃脲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