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在播种花生时或花生开花期拌细沙撒施,甘蓝、萝卜幼苗期拌细沙撒施。2. 施药后要结合浇水。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该药属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防治地下害虫、黄条跳甲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 在花生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收获期,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2. 不能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减少药效。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轻度中毒会全身不适,出现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症状,重度中毒会出现癫痫样抽搐等症状。误服可用阿托品、解磷定作为解毒药,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