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啶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223微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22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13
有效期至
2012-02-13
农药名称
烯啶虫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啶虫胺nitenpyra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树蚜虫/喷雾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属烟酰亚胺类杀虫剂,对柑橘蚜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4. 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避免药液溅及眼睛、衣服及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要彻底清洗。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