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丁锡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214低毒杀螨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21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12
有效期至
2012-02-12
农药名称
苯丁锡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丁锡fenbutatin oxide8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红蜘蛛/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在苹果树红蜘蛛盛发初期施药2-3次为宜,特别注意对树叶背面的喷雾,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非内吸性的有机锡杀螨剂,对有机磷和有机氯有抗性的害螨不产生交互抗性。本剂以触杀为主,喷药后起始毒力缓慢,3天后活性开始增加,到14天达到高峰。该产品残效期较长,对幼螨和成、若螨的杀伤力较强,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苹果树的红蜘蛛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天敌如捕食螨、瓢甲和草蛉等影响较小,对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4.应注意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害虫的抗药性。5.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于神经毒剂,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大汗淋漓。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导泻。该产品无特殊解毒剂,预防治疗,防止脑水肿发生,严禁大量输血。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