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191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1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04
有效期至
2012-02-04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1%
三唑磷triazophos14.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高峰期施药。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和三唑磷配制而成的,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残留药物、清洗液倒入江河、鱼塘等水域。6. 为减缓虫害抗药性,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头痛,恶心,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抽搐,呼吸困难等。中毒急救: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也可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