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141微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1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04
有效期至
2010-02-04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亿孢子/毫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1亿孢子/毫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番茄青枯病//灌根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产品应于发病前使用预防病害之效果最好,并且连续使用3次以上。2.苗床期于播种后及苗期2-3叶浇灌300倍液每平方米2000毫升;移栽后300-500倍液灌根每株100毫升。每隔7天灌根一次,共灌根4次。3.施药时间最好选在下午4-5时后灌根,以利枯草芽孢杆菌繁殖。
产品性能
1.本产品为微生物杀菌剂,枯草芽孢杆菌的菌种是取自台湾土壤的有效菌株Bacillus subtilis Y1336。2.本菌种配制成含有10亿孢子/克的微生物活体枯草杆菌。3.施用于土壤后,经竞争和拮抗作用可阻止病原菌侵入植物体而达到防止病害发生及促进生长效果。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含活菌体,请于开封后尽量一次用完;2.废弃包装物要统一处理,避免污染环境;3.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械不要污染饮用水源、鱼塘等水体;4.配药、施药时要穿防护衣、戴手套、口罩等。工作后及时用肥皂清水洗手及身体裸露部位。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本产品是微毒生物农药,没有特殊解毒药剂;2.若皮肤沾染或溅入眼内,立即以清水冲洗;3.如有误服者,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镜误服者送往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于阴凉干燥地方,避免阳光直射、避免高温。2.远离儿童、远离火源、远离家畜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