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105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10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1-09
有效期至
2012-01-09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1%
三唑磷triazophos14.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二化螟卵孵盛期及水稻破口期进行喷雾防治。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有机磷类农药和生物农药复配而成,通过抑制害虫神经系统和乙酰胆碱酯酶活性以达到杀虫目的。具有较高的触杀、胃毒作用,渗透性较强,可杀死成虫,同时具有较长的持效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敏感、对蜜蜂、家蚕毒性较高,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等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以防分解失效。3、防治水稻螟虫时,稻飞虱会再猖獗,宜同时使用杀飞虱药剂。4、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5、使用本品时注意戴防护用品,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6、施药后要立明标志,以免人、畜进入或误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8、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头痛、头晕、多汗;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瞳孔缩小、大汗、流涎、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痹。急救措施:1、皮肤和眼睛污染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2、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若判断为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密封保存于常温、干燥、通风、阴凉安全处。2、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3、不要与食品、饲料、饮料等混合存放和运输,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