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在水稻抛秧后5—7天,亩用本品拌细土或尿素10--15千克进行均匀撒施。2. 施药时及药后田间应保持浅水层5—7天,只灌不排,任其自然落干。3. 药后1—2天如下雨,要注意防止水层过深淹没水稻心叶而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为磺酰脲类与酰胺类混配的低毒性除草剂,弥补了苄嘧磺隆防除稗草效果差的不足,扩大了杀草谱。对于防治水稻抛秧田稗草、野荸荠、矮慈菇、鸭舌草、节节菜、千金子、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牛毛毡、四叶萍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秧田、直播田、弱小苗田禁用,禁止在漏水田中使用。2.施药时应堵塞漏洞,药后勿断水,并保水3至5厘米 5--7天。3.不可将施药田水排入其他敏感作物田中。4.本品对水稻生长安全。5.本品对鱼毒性较大,不可在养鱼田使用本剂。6.不许用手直接接触药剂,使用时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污染部位。7.每季作物使用1次。8.用过的容器应 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不慎误服应引吐,应立即灌喂大量清水或牛奶并催吐,没有特效解毒药,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送医院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冷的暗处。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泄漏,禁止一切火源。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之处,勿与食品、饮料、 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