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高氟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072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07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1-09
有效期至
2012-01-09
农药名称
杀单·高氟氯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杀虫单monosultap15%
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使用本品效果好,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5-7天使用一次,可持续1-2次。2.该药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对鱼、蚕毒性大,故不能在蚕桑地区和水源处使用,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一定的驱避作用,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2、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3、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5、作物病害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7、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8、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全身抽搐等。如眼睛和皮肤受污染,必须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15分钟,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