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醚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06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06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1-09
有效期至
2012-01-09
农药名称
丁醚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丁醚脲diafenthiuron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60-8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杀虫剂,具有内吸和熏蒸作用。作用机理为丁醚脲在紫外线照射下或在虫体内多功能氧化酶的帮助下,分解为一种碳化二亚胺,此物质具有阻碍害虫体内神经细胞线粒体的功能,影响其呼吸作用及能量转换,使害虫僵死。不同于现有的杀虫杀螨剂,没有交互抗性,可以控制对氨基甲酸酯、有机磷和拟除虫菊酯类产生抗性的害虫,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 本品对蜜蜂、家蚕中毒,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会出现头疼、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药,误服可服用活性炭或催吐剂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