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氟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319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319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04
有效期至
2011-12-04
农药名称
乙羧氟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羧氟草醚fluoroglycofen-ethyl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花生田一年生阔叶杂草40-5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花生田阔叶杂草2-4叶期喷雾施药一次,用水量40-60毫升/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苯醚类豆田苗后除草剂。由乙羧氟草醚原药、乳化剂和溶剂复合加工而成。它被植物吸收后使原卟啉氧化酶受抑制,生成对植物细胞具有毒性的四吡咯,积聚而发生作用。他具有作用速度快、活性高、不影响下茬作物等特点。可有效防除花生田藜科、蓼科、苋菜、苍耳、龙葵、马齿苋、鸭跖草、大蓟等多种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穿戴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物溅到皮肤或衣物上,要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