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304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30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9-18
有效期至
2011-09-18
农药名称
草甘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7.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铵盐glyphosate ammonium77.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100-200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每亩用清水50公斤左右,均匀定向喷雾。
产品性能
本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使杂草整株枯死。本剂适用于柑橘园等旱地杂草的防治。在杂草生长旺盛期,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
注意事项
1.药液不能与铁质容器直接接触,以免降低活性;2.使用时应溶解于清水,直至泡沫消失为止,以免降低药效;3.配液时如遇有沉淀分层,切勿去掉沉淀物,应摇匀溶解后使用,不影响药效;4.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柑橘树绿色茎叶及邻近的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5.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6.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长衣长裤,戴眼镜,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天气干燥,杂草枯萎,可酌情增加用水量。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干净;如误服时,送医院就诊。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潮,不宜与碱性物质混放;2.运输过程中防震、防晒、防雨淋;3.本剂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4.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