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酯磺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94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94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7-23
有效期至
2011-07-23
农药名称
氯酯磺草胺
毒性
剂型
登记证持有人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酯磺草胺cloransulam-methyl97.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氯酯磺草胺是磺酰胺类除草剂,经杂草叶片、根吸收累积生长点,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影响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停止生长,最后枯死。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开启包装物,某些工序需要使用局部抽风装置。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见象形图标识);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工作后洗干净手脸等。2.该物质发生火灾时请使用二氧化碳、化学干粉或水做为灭火剂。不慎遗撒时,立即清扫并将固体撒落物转移至合适容器以备回收或作废弃物处理。注意不要让泄漏物流入城市下水道和开放水体。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按标签说明使用不会产生中毒症状。有轻度眼刺激。误服:少量误食不需急诊。不慎大量误服请就医。无特殊解毒药剂,请根据病人的临床症状,对症治疗。眼睛接触: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1-2分钟后除去眼镜继续冲洗至少15 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吸入: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清新的地方。若症状持续请就医。如遇到与本公司产品有关的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寻求援助:(010) 6462 04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肥料等同储同运。3.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区域,密封且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接触火源。4. 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从而引起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健康等事故。5. 运输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药及化工产品的运输规定和要求。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日用品等同储同运。搬运时注意轻拿轻放,不得倒置摆放。6. 运输中出现渗漏、散落,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妥善处理,防止对水、土、物的污染。雨雪等恶劣天气应使用相应保护措施。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