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913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91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7-14
有效期至
2011-07-14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期前兑水喷雾,每亩用水50公斤。2、使用前轻轻摇匀。3、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加工过程中减少了有机溶剂的用量,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不可污染蜜源植物。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7、避免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远离儿童。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