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7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7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6-11
有效期至
2011-06-11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蚜虫2.25-3.7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蚜虫若虫始盛期施药,施药间隔期10天,施药时注意喷雾均匀。视虫情可适当增减使用量和施药次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具有触杀和渗透作用,杀虫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5次。2.对蜜蜂有毒,避免药液污染蜜源作物;对蚕剧毒,桑蚕种植区禁用;对鸟高毒,鸟类保护区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强酸、碱性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儿童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药液接触眼睛或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不慎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