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44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4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6-11
有效期至
2011-06-11
农药名称
甲维·毒死蜱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0.2%
毒死蜱chlorpyrifos19.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喷雾
甘蓝小菜蛾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在低龄幼虫盛发高峰期用药。2、施药避开中午在傍晚进行,以免强阳光降解药效。
产品性能
本品中有效成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毒死蜱复配,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对水稻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使用1次;对甘蓝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鱼类、蜜蜂、家蚕高毒,避免药液污染水源水产养殖区、池塘等水域和桑园、蚕室及花期蜜源作物,养鱼稻田禁用。药械清洗液不可倒入河塘中。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要焚烧或土埋。3、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施药后用肥皂洗手、脸、衣服。4、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5、烟草、瓜类幼苗、莴苣、杜鹃、茶花、玫瑰花对本品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轻度中毒症状:头昏、恶心、呕吐、胸闷、继而出汗、流涎、重者抽搐、痉挛、昏迷。使用中不慎溅及眼睛和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觉不适反应,停止操作离开现场;若经口误服中毒,速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若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服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避光条件下贮存阴凉干燥处并加锁,注意通风防潮湿。装卸、运输时远离儿童,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