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辛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41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6-11
有效期至
2011-06-11
农药名称
毒·辛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15%
辛硫磷phoxim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00-12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1、2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每亩用水40-50公斤。2、尽量不要在正午施药,以免降低防效。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触杀性较强、残留期短的低毒杀虫剂辛硫磷与杀虫剂毒死蜱复配而成的,具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可用于水稻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硫酸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远离儿童。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