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75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75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5-04
有效期至
2011-05-04
农药名称
氟啶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胺fluazinam97%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黄色结晶粉末,熔点为(115~117)℃,对热、酸、碱较稳定。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加工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工作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后及时洗手和洗脸。2. 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3. 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并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4.并避免污染水源或水系。5.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疼、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应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贮运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