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滴二甲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61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61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23
有效期至
2010-04-23
农药名称
2,4-滴二甲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2,4-滴二甲胺盐2,4-D dimethyl amine salt6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阔叶杂草250-30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用于防治柑橘园阔叶杂草,茎叶喷雾。 1.严格掌握施药时期和使用量。在杂草旺盛期(2-4叶期)施药。 2.本品对棉花、大豆、油菜、向日葵、瓜类、蔬菜等阔叶作物敏感。喷雾时要在无风或微风天气进行,切勿喷到或飘移到敏感作物上,应有隔离带,以免发生药害,不能在套有敏感作物田中使用。3.喷雾器最好专用。以免喷其他农药出现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性苯氧乙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主要用于茎叶处理 。本产品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 避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 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禁止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眼睛、上呼吸道刺激等。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本剂,应立即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若有抽搐现象,可用0.1%苯巴比妥钠肌注。补充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C等,及时求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包装密封。应与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2.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