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60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60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23
有效期至
2011-04-23
农药名称
啶虫脒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啶虫脒acetamiprid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蚜虫8-1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时间应选在蚜虫初发期喷雾防治,注意喷雾均匀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棉花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两次用药间隔15天以上。(2)施药时做好劳动保护,如:戴上口罩、手套、穿上隔离服等。用药后及时清洗。(3)本品对蜂、鱼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待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本药对桑蚕剧毒,蚕室桑园周围禁用。(5)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6)对鸟剧毒,建议鸟类自然保护区禁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洗胃,并对症治疗,保持安静。特效解毒剂暂缺。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下加锁贮存,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运中应注意密封干燥保存。在运输过程中,制剂易燃,注意防火。避免孕妇及哺乳妇女接触本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