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307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30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21
有效期至
2011-04-21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10-1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小菜蛾幼虫1-3龄期用药,喷雾要均匀周到。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半合成大环内酯类广谱杀虫剂,其作用机理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对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2、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并上风处配药喷药,大风及高温天气不准施药,如药液溅到身体上要立即清洗,并更换衣物。4、本品对鱼高毒,剩余药液应妥善保管,施药后要洗澡更衣并将器械清洗干净,不要污染水源及其他非目标区域,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对蜜蜂高毒,不要在花期施药;对家蚕有毒,应远离桑蚕区。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如本品药液与皮肤或眼睛直接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如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垛码高度不超过两米,不应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