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212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21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18
有效期至
2011-04-18
农药名称
苯醚甲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95%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苯醚甲环唑可加工为安全的内吸性杀菌剂。在防治病害过程中,表现出预防、治疗、铲除三大功效,耐雨水冲刷,药效较持久,其持效期比同类杀菌剂长3-4天。苯醚甲环唑杀菌谱较广,能有效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等病原菌引起的病害。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开启: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和施用中,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2、废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3、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4、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中毒急救措施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并加锁。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