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101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10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15
有效期至
2011-04-15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0.2%
三唑磷triazophos19.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60-8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田间初见枯心苗时或之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状况,间隔5-7天,再用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阿维菌素和三唑磷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以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二化螟幼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应与有机磷类和阿维菌素以外的农药交替使用。以减缓抗性的产生。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更不可将残剩药液倒入水域。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5.开启包装及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面具,作好安全防护,避免吸入药液、溅入眼睛或损伤皮肤。施药时不可进食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瞳孔放大、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若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