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8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8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15
有效期至
2010-04-15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50-60毫升/亩茎叶喷雾
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80-1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除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在大豆1-2个复叶期,多数一年生阔叶杂草出齐并长到2-4叶时施药。药后大豆叶片可能出现接触性药害斑,随着生长可恢复,不影响后期生长和产量。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除大豆田萌后的阔叶杂草,如藜、蓼、反枝苋、铁苋菜、鸭趾草、龙葵、藜、蓼、鬼针草、香薷、水棘针、苍耳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请按照推荐剂量使用,切勿超量是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眼镜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3、常量、顺垄、均匀喷雾,勿左右摇摆施药,同时避免雾滴落在其它作物上。 4、在干旱、低温或低洼易涝地,当大豆及杂草生长不良时,勿用本品。5、本品在土壤中可残留数月,故需注意后茬作物。施药后4个月可播种小麦,10个月后可播种玉米,1年后可安全播种稻谷和棉花。高粱、甜菜和叶菜非常敏感、不能轮作。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7.每季最多使用1次。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切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