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46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4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15
有效期至
2011-04-15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8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飞虱65-8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在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进行施药,间隔7-12天连续喷施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以免降低药效。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主要防治水稻飞虱。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 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对烟草敏感,不要用于烟草上。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剩余药品及清洗废水不可随意倒洒,应妥善处理。6. 施药完毕应及时清洗手和脸,洗干净工作服,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
中毒急救措施
1. 中毒症状表现为轻者头痛、无力、呕吐、出汗、呼吸困难;严重者抽搐、昏迷。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对皮肤有明显刺激作用。2. 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拉开眼睑,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用肥皂、 洗净;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必要时送医院诊治。3. 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但必须在病人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带标签及时送医院诊治。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和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2.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应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