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霉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829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82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10
有效期至
2011-04-10
农药名称
四霉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霉素tetramycin.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48-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作物病害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每隔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四霉素(曾用名:梧宁霉素、11371)为不吸水链霉素梧州亚种的发酵代谢产物,它包括A1、A2、B和C四个组分,其中A1和A2为大环内脂类的四烯抗生素;B为肽类抗生素;C为含氮杂环芳香族抗生素。室内抑菌试验表明,本品对真菌(子囊菌和半知菌亚门真菌)均有活性作用。对水稻稻瘟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本品是经微生物发酵获得。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使用次数不限。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施药时应注意保护眼睛。4、使用本品时应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施药须均匀,遇雨后4小时内须补施。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2、如误服可大量饮用清水催吐或送医院进行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处。2、运输途中避免挤压、倒置。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贮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