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741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74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07
有效期至
2009-04-07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8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8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50-8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产品在二化螟卵孵盛期使用效果最佳。每隔5-7天使用一次,连续1-2次。2.烟草对毒死蜱敏感,施药时要防止漂移。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的防治效果明显。属神经毒剂,作用机理为抑制乙酰胆碱酯酶的合成,主要通过触杀、胃毒和薰蒸3种作用方式控制害虫。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要与强酸、强碱物质混合使用,使用时需现配现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及空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或挪做它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2.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火源或热源。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避免儿童接触,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