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要求施药田块平整,水稻移栽后5-7天施药,水层3-5厘米,施药后保水5-7天,防止水淹没稻苗心叶。2、最佳施药期应在稗草一叶一心前用药,随着草龄增大,用药量也相应增加至上限。3、每亩地拌湿润细土15-20公斤均匀撒施,在晴天10时前或下午四时后为最佳用药时间。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一次性水田除草剂。用于防治移栽水稻田中稗草、陌上草、鲤肠、节节草、狼巴草、鸭舌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等一年生禾本科、莎草科及阔叶科杂草。
注意事项
1、严禁与酸性、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影响药效。2、沙质土、漏水田应用效果差。3、本品对鱼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 ;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2、本品为低毒药剂,若出现中毒症状或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可催吐。3、如果有其它症状,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饲料、饲料等其他商标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