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717中等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71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07
有效期至
2011-04-07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毒死蜱chlorpyrifos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绵蚜1500-25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苹果棉蚜始发期至发生盛期,兑水均匀喷雾于果树树干、树枝。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对苹果树上的绵蚜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若预料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避免溅及眼睛,衣服和皮肤。喷药人员要穿防护服,喷药后彻底冲洗。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对烟草、瓜类(特别在大棚中),莴苣苗期较敏感,请慎用。5、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6、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7、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切勿接触此药剂。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等,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2.误服:误服中毒,应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解毒药剂为阿托品、解磷定。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