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69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6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07
有效期至
2009-04-07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6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00-250毫升/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稀释时请用清水,勿用浊水,以免降低药效;每亩对水量为20-30公斤,不宜过多;在杂草生长旺盛期均匀喷施于杂草茎叶上,有利于药剂的充分吸收和充分发挥药效;视草情用药,对多年生杂草、顽固性杂草和较大的杂草,宜采用较高的推荐剂量。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灭生广谱内吸传导性茎叶除草剂。它不仅能通过茎叶传导到地下部分,而且在同一植株的不同分蘖间也能进行传导,对多年生深根杂草的地下组织破坏力强,可防除一年生、多年生禾本科杂草、莎草科和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漂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5.药剂进入土壤后即失去活性,因此本品对后茬作物不会产生影响6.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若误饮时,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幷加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