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655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65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07
有效期至
2010-04-07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茶园杂草183-488毫升/亩定向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用制剂量200-400克对清水5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活性,降低药效;3、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草龄较大时请酌情增加用量;4、喷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
产品性能
本药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可防除多种杂草。该药接触土壤即钝化。
注意事项
1、一般杂草喷后5-7天开始见效。3、药液勿喷及作物,以免药害。施药后5天内不能耕翻、割草、放牧。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剂毒性甚低,但请勿吞食,如皮肤和眼镜接触药液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处,严防潮湿、日晒。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 ;不能与碱性物质、种子、饲料、化肥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