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吡氟禾草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62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162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03
有效期至
2009-04-03
农药名称
精吡氟禾草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1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50-6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施用方法:茎叶喷雾。使用技术:对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施药时期为3—5叶期,对多年生杂草于分蘖后施药最为有效。大风或预计1 小时后下雨,勿施药。
产品性能
1、本品为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对稗草、狗尾草、野燕麦、马唐、狗牙根、芦苇等一年生和多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喷洒时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禾本科作物上;3、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工作完毕后应洗澡和洗净污染的衣服;4、在土壤湿度较高时,除草效果好,在高温干旱条件下施药,要用剂量的高限。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消化道症状,严重的对肝、肾损伤。急救治疗: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食物、饮品、种子、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轻拿轻放。用过的包装袋或瓶子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